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九十七學年度電腦網路競賽實施辦法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九十七學年度電腦網路競賽實施辦法


98年3月2日


壹、目的:


   (一)鼓勵學生經由電腦教學,提昇資訊教育與網際網路的應用能力。


   (二)透過競賽活動,協助學生使用網路資源,創造多元化學習環境。


 


貳、辦理單位:教務處資訊組、輔導室輔導組


 


參、競賽項目與對象:


(一)網路作文:七、八年級每班至少一名(最多二名),九年級自由報名參加。


(二)網路查資料:七、八年級每班至少一名(最多二名),九年級自由報名參加。


 


肆、競賽時間與地點:參加同學該節課給予公假參賽。(準時到場與賽,逾時視同棄權)


   (一)網路作文:98年3月10日星期二中午午休至第節,於活動中心四樓電腦教室。集合時間中午12:30。


   (二)網路查資料比賽:98年3月13日星期五中午午休至第節,於活動中心四樓電腦教室。集合時間中午12:30。


 


 


伍、競賽內容與規定:


【競賽之試題於比賽當天公佈】


   (一)網路作文:用word文書軟體,格式為A4大小版面,橫式書寫,第一行空四個中文字,打入標題,第二行開始打入作文內容。每一段落開頭空2個中文字,各段落之間請整齊排列,文章內容字型以細明体12大小。(標題或有美編部份不在此限)


   (二)網路查資料比賽:(1)依試題透過網路搜尋,找出正常的所在網址及答案。


                         (2)以word文書編輯,將試題答案以一張A4規格紙張編寫。


 


陸、報名方式:七、八年級各班,請於98年3月5日星期四中午前,填妥報名表送至【輔導室輔導組】收。


 


柒、獎勵規定:


網路作文、查資料比賽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每人頒發獎狀及敘獎,並遴選最優者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舉辦之電腦網路競賽活動。


 


捌、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